壓力容器的 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之間的相互協調
原則性和工程性:技術法規管轄產品的基本的安全要求;標準除了要符合這些基本要求之外,還要規定在工程上滿足基本安全要求的具體方法和合格指標。技術法規的數量很少,但管轄的范圍很寬;與之配套的協調標準會涉及到材料、設計計算方法、成形,焊接、無損檢測、壓力試驗等一系列技術標準內容。
穩定性和時效性:國家的技術法規是國家的行規的一部分,其內容的相對穩定不變對行業的安全管理有利;而協調標準是實現產品安全質量的技術規則,要與時俱進,隨時反映行業的綜合能力和相應技術的發展。
壓力容器類別劃分方法:
(1)基本劃分:壓力容器類別的劃分應當根據介質特性,按照以下要求選擇類別劃分圖,再根據設計壓力p(單位MPa)和容積V(單位L),標出坐標點,確定壓力容器類別。
(2)多腔壓力容器類別劃分:多腔壓力容器(如換熱器的管程和殼程、夾套容器等)按照類別高的壓力腔作為該容器的類別并且按照該類別進行使用管理。但是應當按照每個壓力腔各自的類別分別提出設計、制造技術要求。對各壓力腔進行類別劃定時,設計壓力取本壓力腔的設計壓力,容積取本壓力腔的幾何容積。
(3)同腔多種介質壓力容器類別劃分:一個壓力腔內有多種介質時,按照組別高的介質劃分類別。
(4)介質含量的壓力容器類別劃分:當某一危害性物質在介質中含量時,應當根據其危害程度及其含量綜合考慮,按照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決定的介質組別劃分類別。
(5)特殊情況的類別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