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的設計總圖上,至少應當注明哪些內容?
壓力容器的名稱、類別,設計、制造所依據的主要法規、標準;
工作條件,包括工作壓力、工作溫度、介質毒性和危害程度等;
設計條件,包括設計溫度、設計載荷(包括壓力在內的所有應當考慮的載荷)、介質(組分)、腐蝕裕量、焊接接頭系數、自然條件等,對儲存液化氣體的儲罐應當注明裝量系數,對有應力腐蝕傾向的儲存容器應當注明腐蝕介質的限定含量;
主要受壓元件材料牌號與標準;
主要特性參數(如壓力容器的容積、換熱器換熱面積與程數等);
壓力容器設計使用年限(疲勞容器表面循環次數)。
壓力容器的穩定性和臨界壓力,有何特點。
容器在壓應力作用下,形狀突然發生改變而產生癟塌的失效形式成為失去穩定,其器壁受力由原先的薄膜應力狀態突變為彎曲應力狀態容器被壓癟時的小外壓應力稱為臨界壓力。
薄壁容器中只要存在壓縮應力,就有失穩的可能。承受內壓的標準橢圓形封頭,因其過渡區域存在周向薄膜壓縮應力,故也有穩定性問題,因此會對其小厚度加以限制。
《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什么條件下接管與殼體之間的焊接接頭應當采用全焊透結構?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采用全焊透型式:
1.介質為或毒性為極度或高度危害的壓力容器。
2.做氣壓試驗的壓力容器。
3.第三類壓力容器。
4.低溫壓力容器。
5.按疲勞準則設計的壓力容器。
6.直接受火焰加熱的壓力容器。
7.移動式壓力容器。